阿布巴基洛夫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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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24

对涉及知识产权转让的交易实行限制

来自 «不友好国家 «的外国权利持有者将以特殊条件为俄罗斯联邦居民进行超过 1 500 万卢布的专有权转让交易。 

2024 年 5 月,俄罗斯总统签署了 2024 年 5 月 20 日第 430 号法令《关于取得某些权利持有者的专有权和对某些外国债权人及其控制的人履行货币义务的暂行程序》,该法令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生效。

该法令为居民从 «不友好国家 «的人处获得智力活动成果或个性化手段的专有权,以及履行和(或)担保履行此类交易下的货币义务的交易,规定了临时执行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它涉及专有权转让协议的缔结。

现在,此类交易是根据权利持有人、收购人或其代表的要求,由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管制政府委员会颁发的许可证申请发放。

此类交易产生的货币义务也通过向以权利持有人名义开设的 O》卢布特别账户转账来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权利持有人、收购人、外国债权人、受控实体或其代表有权向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管制政府委员会申请许可,将先前转入 《O》特别账户的资金转入权利持有人、外国债权人或受控实体的银行账户或其他账户,包括在俄罗斯联邦境外银行开设的账户。

应当指出的是,该法令的规定不适用于涉及获取科学、文学和艺术作品、表演成果(表演)、录音制品以及广播或有线广播组织信息的专有权的交易。